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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征集时间:2017-01-23 10:54 截止日期:2017-02-07 10:54 信息来源:法规处 征集状态: 已结束


皖人社发〔2016〕37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各单位:

    现将《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任务。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7日

 

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深入开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治人社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及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省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治理全面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社会知晓度不断提升,“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出发,回答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需求,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执法、监督工作全过程,引导广大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党内法规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4.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根据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全系统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参与科学立法、严格行政执法、促进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人社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江淮普法行”等活动,使全系统工作人员全面深刻理解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做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宣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具体要求,宣传党员的权利义务。党内法规的宣传要注重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性,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学习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调解、仲裁、信访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等,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推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着眼于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法律法规,宣传十八大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及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保经办管理、基金监管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着眼于服务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深入宣传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公务员管理及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制度宣传。

(六)深化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则,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本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健全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法治化、均等化;发展繁荣法治文化,积极参与法治文艺展演展播,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严格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

三、对象和要求

(一)重点加强系统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全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制度,重点推进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各级人社部门每年安排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科学设置培训主题和班次,确保培训覆盖面和培训学时,通过机关大讲堂、法治讲座、在线学习等方式,确保学法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全面加强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以增强公务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组织公务员学法用法,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定期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

(三)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农民工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就业脱贫工程等,加大对大学生、农民工、贫困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将促进就业创业有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围绕实施社会保障全覆盖工程,加强对服务业从业人员、中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保法定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参保。围绕实施“江淮英才工程”、“技工大省建设”、“国际化人才引育行动计划”,加强对以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的法治宣传教育,吸引更多人才来皖创新创业。围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宣传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稳岗就业的政策,帮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市、省直管县根据本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本规划的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研究制定本地的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厅政策法规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各市、省直管县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厅将适时进行年度工作督查,2018年开展中期督查,确保“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于2020年底前开展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各市、省直管县、厅各单位要先行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择优推荐评选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厅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普法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各市、省直管县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机构,充实人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各市、省直管县人社部门、厅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普法工作情况。

(二)建立完善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对执法对象宣讲相关法规作为执法的必备内容和程序,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加强政策解读,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时,要同步策划宣传教育方案,印发宣传提纲,准备解答口径,区分不同的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建立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工作,通过案例向全系统工作人员和群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三)推进工作创新。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重大法定节假日以及大学生就业季、农民工返城返乡时节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加大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力度,提升“12333”公益服务电话服务品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安徽人社”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的作用,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市、省直管县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根据普法工作任务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宣传教育任务。 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五)强化科学考评。加强普法工作考核评估,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健全激励机制。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弘扬先进,激励后进,善于发现和培养好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对普法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及时进行督促、指导,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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