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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创业江淮”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1-03-04 00:00 截止日期:2021-03-18 23:00 征集状态: 已结束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皖发〔202021号)要求,在新阶段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在征求相关责任单位和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并修改完善了《“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将纸质版或电子版意见提交给我们:

一、反馈意见纸质版通信地址:安徽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培训服务处(地址: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A4404室,邮编:230002)。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反馈意见电子版可发送到电子邮箱:982485889@qq.com

三、联系电话:0551-62998203(兼传真)0551-62655981(兼传真)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318日,谢谢您的支持参与!

 

                       202134


 

 

“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皖发〔202021号)要求,在新阶段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最新部署,持续打造“创业江淮”品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四最”营商环境,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整合各类创业资源,支持大学生、科研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以及其他群体开展创新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212025年,开展创业培训30万人次以上;建设高质量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园区300个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0亿元以上;发放电子创业券1亿元以上;新增注册企业100万户以上。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省创业环境更加优良,创业服务更加精准,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更加明显。

三、打造八大工程

(一)打造创业领航工程。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包括高校学生、各类职业院校学生、技工院校学生),开展以“马兰花计划”为主体的阶梯式创业培训,并根据不同创业阶段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改善企业、扩大企业培训课程和创业(模拟)实训项目。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强化师资考核,完善师资登记、考核、进出机制。组织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开展师资星级评价活动。开展创业辅导师培训,提高创业者素质和能力。优化省级“筑梦”创业导师团队,鼓励各市组建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退休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创业服务志愿专家团。持续开展“创业江淮·未来新徽商”特训营,对具有发展潜质和领军潜力的初创小微企业负责人开展特训。每年组织创业培训6万人次左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等)

(二)打造创业筑巢工程。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推动“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建设。加大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力度,推进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合理布局专业孵化载体,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专业孵化载体,打造服务科技企业发展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给予120万元支持。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每年新建4-6个青年创业园,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留学归国人员等青年群体创办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等企业,给予每个园区801200万元资金补助。完善落实各类孵化基地补贴、奖补等政策,为创业者提供场地租金减免和创业指导服务。每年建设省级以上创业孵化载体6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等) 

(三)打造融资畅通工程。健全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更好地开展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科创能力强的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持续加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及合作社支持。发展科技融资担保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以双创示范基地、科技型初创企业为载体探索多样化科技金融服务。优化省级再就业担保基金功能,设立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线上创业贷再担保基金,支持各地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最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继续实施皖北地区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每年发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团省委等)

(四)打造青年创业工程。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创业政策措施,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培养一支高水平创业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在高校建设认定一批高校创业指导站,并对创业指导效果好、创业导师引领作用强的指导站,优先认定为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金补助。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青苗杯”安徽省项目资本群英会活动,引入风投和天使基金支持帮助青年创新创业。举办现代青年农场主实验班,培养农村青年创新创业技能。鼓励创建命名一批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加强青年创业典型选树,开展“安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开展“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遴选活动。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2万名左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团省委等)

(五)打造高端人才创业工程。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或由高校、科研院所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设置创新型岗位开展创新活动。其中,离岗创办企业人员3年内保留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期满后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设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分别给予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万元、15万元建站资助。择优遴选一批我省博士后创办领办的涉及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领域的初创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补助。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择优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对新建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给予200万元资助,对3年内达到一定标准创业成功的留学归国人员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每年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高端人才创业1000名左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

(六)打造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乡村旅游“十百千”行动,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实施“双千万”工程,以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工作为抓手,培育农户家庭农场,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返乡创业人员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的,按照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优惠和奖励。返乡创业企业回迁或购置新生产设备,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新认定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乡村振兴创业园),给予每个园区120万元资金补助。根据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每年遴选一批省、市、县(区)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对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作为村级后备力量进行培养、按程序推荐为劳模候选人或给予一定政治荣誉。每年支持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2万人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省妇联,各市人民政府等)

(七)打造退役军人创业工程。把退役士兵作为创业培训重点对象,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面向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培训。举办退役军人创业特训营,全方位提升退役军人创业素质和综合经营管理能力。打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金融服务示范平台,建设“裕农通退役军人创业服务点”。鼓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支持退役士兵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建立一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并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人单位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国家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信息采集、数据核实、台账管理等制度机制,实时掌握退役军人的基本信息和就业创业状况,充分运用大数据,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精准服务。每年支持退役军人创业500人左右。(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各市人民政府等)

(八)打造皖厨创业工程。实施“六个一批”举措,营造皖厨就业创业环境,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实施皖厨培育计划,开展安徽名小吃制作专项技能培训,培育一批皖厨名师。组织推荐地方名优特小吃,编制《安徽名小吃目录》,开发推荐一批名小吃创业项目。依托乡村旅游资源,深挖传统乡村美食,与民俗文化、农业观光休闲等相结合,培育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打造一批乡村美食旅游景点和线路。鼓励各地打造一批符合当地特色的美食名品连锁店,对带动省内就业效果好的给予资金补助。扶持一批皖厨创业街区,按照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完善落实一批创业扶持政策,对回乡创办农家乐的创业者,可申请享受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提供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结合“2+N”就业招聘活动,举办个性化、小型化专场招聘会,搭建皖厨用工企业供需对接平台。每年支持皖厨师傅创业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人民政府等)

四、升级两大平台

(一)升级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优化拓展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服务功能,逐步建立起服务对象多元化、服务内容多层次、有效覆盖创业全过程的创业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提高云平台服务精准性和时效性。省本级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创业扶持资金,用于发放电子创业券,提供个性化创业服务。推进市级云平台应用,各市应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必要的创业扶持资金,重点向本地创业者发放市级电子创业券,满足当地个性化创业服务需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云平台日常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将各市云平台管理运行情况纳入就业创业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推动云平台科学管理、规范运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信等部门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交流,探索成立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率先在云平台搭建线上联盟平台,加强创业服务资源对接共享,培育构建区域综合性创业生态体系。(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二)升级创业创新竞赛平台。支持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针对不同群体组织开展创业创新项目赛事活动,搭建创业创新项目展示、竞赛、对接平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2年牵头举办一届“赢在江淮”全省创业大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办好“创响中国”安徽创新创业大赛,省科技厅牵头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赛事,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办好“创客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和全省工业设计大赛,省教育厅牵头办好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办好全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办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团省委牵头办好“创青春”等青年创业大赛。通过竞赛遴选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激励支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团省委等)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持续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作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研究谋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健全协作机制,推进创业政策措施落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持续实施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直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等)

(二)优化创业环境。实施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自主承诺”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和“智能审批”。加强智慧政务建设,积极提供在线审批服务,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统筹安排好各类创业引导和扶持资金,加大政府创业扶持资金保障力度。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营造良好创业环境。(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人民政府等)

(三)强化宣传引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四进一促”稳就业专项活动,运用各种媒介和平台,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认真解读“创业江淮”政策措施,提高创业政策措施知晓度、受益面。要及时总结推广支持创业的典型做法,重点宣传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先进人物、优秀创业服务人员,弘扬创业创新文化,激发群体创业热情,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助力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征集结果:

     202134日起至318日,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厅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创业江淮”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活动,共收到3条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人员姓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张*

建议能够更多的实际关注政策落地到县城退役军人创业扶持

采纳

 

2

方*文

新注册市场主体较为方便、快捷,但开立银行账户困难、麻烦。

一是开户要预约,拖的时间很长;二是要上门拍照,做门头,布置办公室,安排人在办公室,配合银行开户;三是开户手续繁杂,许多银行一天只能开2个户。新创企业因场地问题,往往开不了户;园区和创业基地的地址,有的税务人员经常找麻烦,认为是假地址。

建议:1.改进银行开户管理方法,先开户,后上门核查;
2.
商业银行要改进工作作风,提供办事效率;

3.对园区和创业基地的地址,相关管理机关应予认可。

采纳。在文稿打造融资畅通工程以及优化营商环境部分中已作出相应表述。

 

3

张*标

创业大赛多部门办重复办,是否有实效,PPT漂亮没意义,落地转化成果进行评估和后续跟踪。

采纳

 

 

 

网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