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
合 计 |
厅机关本级 |
事业单位 |
|
合 计 |
551.6 |
265.6 |
286 |
因公出国(境)费 |
72.6 |
72.6 |
0 |
公务接待费 |
222 |
43 |
17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57 |
150 |
107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257 |
150 |
107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厅机关本级包括厅机关、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非财务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省专家与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包括省劳动就业服务局、省人事考试院等13个厅属事业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51.6万元(厅机关本级265.6万元、厅属事业单位2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2.6万元,公务接待费2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72.6万元,主要是用于人社部、厅机关和省外国专家局组织的因公临时出访、业务培训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22万元(厅机关本级43万元、厅属事业单位1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国(籍)专家、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对口援藏援疆、长三角合作交流以及人事与职业技能考试考务等公务往来支出,其中含省人事考试院人事考试考务支出150.92万元。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57万元(厅机关本级150万元、厅属事业单位107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业务调研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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