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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组织开展厅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17 09:37来源: 信息中心浏览量:

 

根据《厅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在前期对省职工养老保险中心等8个厅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基础上,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年内继续委托安徽安联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省劳动就业服务局、省人事考试院、省人才服务中心、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4个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审计内容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任期(中)经济责任,年度预算执行、资产负债及财务收支情况,执行“八项规定”、“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等有关财经纪律情况。审计组已于20151114进点,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至此,厅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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