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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部分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5-12-17 09:35来源: 规财处浏览量:

 

根据《厅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我厅委托安徽安联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对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军队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厅原后勤小组等4个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63进点,7月份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厅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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