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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0 16:21来源: 规划财务浏览量:

 

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2014年第256号)、《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做好审计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审财〔201660号)要求,现将省审计厅对我厅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未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问题

我厅机关房产出租业务一直由原厅机关服务中心管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33)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3624号)相关规定,我厅于2013430日前对尚未到期的机关合法资产出租合同,按统一合同文本重新签订,并将合同原件及相关附件报省财政厅备案。对原值在20万元以下或批量原值50万元以下的资产,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合同期限,严格审批程序由厅办公室、规财处、纪检监察室共同组织公开招租经分管厅领导审批后,签订统一合同文本,报省财政厅备案。目前,厅机关房屋租赁合同均为重新签订的尚未到期的合法资产出租合同和可由我厅自行审批招租的租赁合同。根据此次审计整改要求,待房产租赁合同到期后,我厅将严格按规定交由省财政厅统一委托评估,统一组织拍租。同时,对2015年全年及20161季度房产出租税后收益,我厅已于20163月全额上缴省财政,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二、关于单位资金存个人账户问题

我厅直属事业单位省人才服务中心20161月开展内部专项整改,将20132015年多发的津贴由职工退回该中心,退款在存入基本户5.53万元后,余款15.60万元存于出纳会计个人账户。201648日审计组现场检查提出该问题后,该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2016415日即已完成职工预交清退准备金的清算工作,并及时注销该个人账户。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国家和省财政财务管理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部门财务制度,不断规范、加强部门预决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坚持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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