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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12 10:37来源: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对人力资源市场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我省人力资源市场法律体系建设,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社会力量完成《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项目。

(二)项目内容:

1.起草立法说明;

2.编写立法依据表;

3.编制立法参阅资料;

4.组织立法相关调研和分析;

5.开展立法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

6.形成《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文稿并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7.根据委托方要求,开展其他与立法项目相关的事宜。

(三)费用预算:50万元。

(四)时间要求:

1.2020年8月前形成《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报省政府审议稿;

2.2020年12月前对《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稿;

3.视立法进度形成《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发布文本。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凡有能力完成本公告所述课题项目要求的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研究机构、管理咨询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均可参与投标;

(二)拥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具有人力资源相关专业领域研究成果的投标人优先;

(三)具有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性规章、政策相关经验投标人优先。

三、投标文件

(一)针对招标项目内容,制定详细的组织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报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投标人研究能力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具有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性规章、政策的相关经验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五)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指标为量化评分标准,分为组织工作方案、投标报价(总预算)、投标人综合资质(包括研究能力和相关经验等)三个方面,得分最高者中标。

五、开标事宜

(一)开标时间:2020年3月5日(星期四)9:00

(二)开标地点: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注意事项: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此次开标不进行现场述标,请投标人于3月1日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rstscc@163.com。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占家礼

(二)联系电话:0551-62663182

(三)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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