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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30 16:48来源: 法规处浏览量: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省人社厅按照省委、省政府《贯彻,不断提升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推动全省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把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质量关。一是科学编制我厅2018-2022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重点推动《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草案)》立法项目的实施。二是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坚决杜绝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减损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增加其义务的情形。今年我厅对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安徽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多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起草过程中多次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确保文件质量。三是办理全国人大来皖调研专利法、药品管理法、华侨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办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等来文征求意见46件。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制度。在规范性文件起草以后、制定发布之前由厅法制机构对其进行合法性前置审查。在规范性文件印发后,将规范性文件备案作为必要程序,及时通过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规定向省政府报送备案,主动接受政府监督检查,做到有件必备。今年,我厅将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

3.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完成省政府文件第二阶段清理工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宣布失效我厅牵头清理的规范性文件106件。二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要求,梳理完成我厅“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宣布废止我厅牵头起草的政府规章1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统一要求,梳理完成我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拟修改地方性法规2件。三是开展我厅人事人才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2001年-2016年厅出台的人事人才政策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宣布废止31件,失效5件,清理结果已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持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积极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在就业促进、社会保险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过程中推行民意调查制度,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服务网站网上调查、现场向服务对象发放问卷调查、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等方式,持续搜集、整理、分析民情民意,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了精准目标支持。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紧缺急需技能职业(工种)目录等民意分析报告成果均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实施公共管理服务决策的民意支持。开展“我为就业献一策”、“就业脱贫怎么看如何办”公众参与活动。

2.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完善和落实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和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借智”工作,建立高水准咨询论证专家团队。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及时组织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论证。进一步健全厅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参与咨询论证程序规则,保障专家独立开展工作,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制度。

3.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执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切实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关键环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制发文件。同时,对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厅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动参与业务部门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文稿起草、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等环节,做到未雨绸缪,有效提升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通过率。2017年累计对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代拟稿和厅发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37件。

4.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实行动态管理。积极为厅机关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申请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经省司法厅审查认定,共有8位同志获颁公职律师证书。2017年,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供专门法律咨询意见56件,直接参与厅内决策事项、法律事务处理79起。

(三)努力提升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

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工作,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委托设区的市级人社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全省619人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资格。

2.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断完善《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劳动用工、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领域易发、多发的违法行为为重点进行动态调整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各地选送的49件案卷中,评选出10件优秀案卷。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评析,在全省人社系统内通报评查情况和整改意见,切实达到了以评代培的效果

3.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工作流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须经内设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核目录清单,细化明确了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的种类和范围,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4.持续加大农民工欠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加快建立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攻坚行动”,努力实现“安徽乐业无欠薪”。2017年,联合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分两批次公布2017年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20起,有效增强了对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惩戒和震慑力度。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向省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全年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主办件66件,会办件190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应,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认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方位受理,依法及时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将结果反馈举报人或向社会公布,全年共受理督办群众举报131件,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加强舆情监控,密切关注网站、论坛及博客、微博等互动性栏目,妥善处理相关舆情事件。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一是制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规范了厅机关作为行政诉讼被告参加行政应诉的工作程序,对厅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了相关规定,强调了行政应诉纪律。二是主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针对每一起诉讼案件,均坚持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出庭应诉、法律顾问全程参与。2017年,厅机关处理行政应诉19件已审结案件胜诉率100%三是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一是行政复议力量进一步加强。我厅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同时借助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资源,发挥相关业务处室的专业优势,在确保2名以上复议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了办案力量和能力。二是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应受尽受。实行复议申请一次性告知制度,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达到100%。规范行政复议申请程序和文书,将办理复议的法律依据、受理条件、格式申请文书公布在厅门户网站“阳光政务”栏目和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网站,便于申请人查询下载。三是不断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通过调解、实地调查、法律顾问介入、集体讨论、公开听证等方式,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纠正违法、不当行为。2017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

2.认真做好被复议案件处理预防工作。一是积极做好被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认真把好被复议案件争议焦点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关,高标准制作行政复议答复书。二是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退休审批及行政程序不规范、人事考试、不合理行政等新类型案件的关注和研究,及时总结案件规律,指导工作实践。三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从源头上减少了行政争议案件的发生。切实加强自身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少数单位存在的行政执法主体不适格、实体不合法、程序不规范等个别问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督查指导。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年初,按照省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出台法治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十项重点法治工作”计划。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全系统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合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年底,面向全系统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依法行政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工作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对经督查认定依法行政推进不力、法治人社建设进程滞后的单位予以严肃通报,不断增强督查考核的权威性。

2.切实保障依法行政人员力量和经费。厅党组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年内充实加强了法制机构领导班子力量。目前,厅法制机构规格、编制、人员配备与当前承担的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和任务基本相适应。积极落实经费保障,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纳入厅机关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法律顾问、法律宣传、专家咨询、公务员培训等方面安排专项资金,做到合理开支、保障到位。

3.努力促进系统干部学法知法。一是积极推进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依法行政会议精神,组织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开展处以上干部依法行政集中学习等活动。二是切实加强机关干部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编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汇编,通过干部教育在线学习、机关大讲堂、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厅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统筹做好全省系统干部学法。把宪法法律知识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省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各级人社部门全年安排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4.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立足我厅作为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互联网+公务员学法用法”。7月11日-8月17日,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近15万人登录“安徽干部教育在线”进行网上考试,实现了公务员群体的全覆盖。

二、存在问题和2018年工作打算

2017年,省人社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对照《纲要》有关要求,距离建成法治政府部门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法治部门建设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严格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

2018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建设法治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站位和格局,紧紧围绕“法治人社”建设各项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新思路新举措,奋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部门建设工作新格局新局面,为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科学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全省人社法治建设,切实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建设进程,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成熟立法项目立法进程。对照顶层设计制度变革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进度,提出修改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对已列入省人大、省政府年度计划的立法项目,积极配合制定机关进行调研论证,加快工作进度。

(三)始终坚持普治并举,不断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生动法治实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突出重点、注重上下联动、注重创新载体、注重普治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好“七五”普法规划。立足部门职能,认真完成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

(四)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统筹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五)突出建设行政争议预防处理能力,健全行政争议预防处理机制。面向全省行政争议预防处理一线实务人员,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争议预防处理能力专项提升培训班。认真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加强市、县基层人社行政部门行政争议预防处理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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