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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4-19 09:18来源: 办公室浏览量: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说明等部分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20111231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厅网站http://www.ah.hrss.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邮编:230061,联系电话:0551-2650719)。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厅党组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厅长刘莉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厅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协调开展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承办、各处室支持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是细化推进措施。制定下发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在目标制定方面,既考虑到实际情况,又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工作措施方面,厅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做到了任务明确、要求具体,形成了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在组织实施方面,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充分发挥厅属各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注重网站建设。按照新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网上互动四个部分,整合厅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据制定的《厅网站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有关单位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网页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性文件、部门动态、业务公开、办事指南、机构设置、人事信息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小栏目,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提请厅政府信息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召集有关处室和窗口单位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分析会,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的补缺补差,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按照机构设置、部门动态、提案办理、职权目录、办事指南、公开制度、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等类别,向社会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31条,占3.5%;法规文件类的信息74条,占8.4%;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类信息54条,占6.2%。工作动态类信息588条,占67%;公共服务类信息130条,占14.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了答复。申请主要涉及工资福利政策、事业单位招考等方面内容,其中“同意公开”14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接受公众咨询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窗口2011年度共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0余人次,全省12333电话咨询热线全年接受电话咨询总量70万余人次,其中人工接听25万余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1年度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以人为本,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媒体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二是认真落实《条例》,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同时调动厅各单位工作积极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积极探索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实现相关政府信息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执行和督查力度,要求厅各单位各司其职,及时做好政府信息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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