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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9 15:20来源: 规划财务浏览量:

 

 

 

 

 


劳社秘〔200854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劳动保障局:

现将《2008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劳动保障部办公厅。


2008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本届政府赋予的劳动保障工作任务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劳动保障工作,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险覆盖面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主线,以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以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全省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健全、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管理服务更加高效,为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安徽做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60万人。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坚持月报告、季调度、年中检查。年底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完善和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文件精神,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做好法律规定与现行政策的衔接。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政策体系,建立完善以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坚持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和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体系。拓展就业政策的扶持范围。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探索建立平等的城乡就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公共就业人本服务年”活动。完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

(三)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实施“创业扶持工程”,引导、支持和鼓励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完善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强化创业培训和项目支持、创业指导、跟踪服务等措施,落实帮扶措施,改善创业环境,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完善促进劳动者创业培训政策,扩大创业培训规模,全年完成创业培训2万人。做好10个省级和一批市、县级创业示范园建设工作,指导合肥、芜湖、淮北3个全国重点联系城市的创业培训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创业促就业工作经验,形成一批成功创业示范企业。

(四)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继续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逐步建立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长效机制。实施“稳定就业行动计划”,提高就业稳定性。认真解决下岗职工并轨遗留问题。开展创建“充分转移就业乡村”活动,重点帮扶零转移就业农户,确保至少有1名家庭成员实现转移就业。

二、加强职业培训能力建设,全面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水平

(五)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继续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全年培养新技师5000人,培养高级技术工人4万人。加快推进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加大职工培训力度。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拓宽技师成长通道。实施预备技师考核试点,促进后备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安徽省技能大奖和技术能手表彰活动。

(六)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制度,整合培训资源,增强培训能力,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完善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化水平,形成职业技能大培训工作格局。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等各类职业培训计划,全年完成再就业培训10万人。开展职业资格清理规范活动,实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诚信等级评定。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加强县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表彰职业技能培训先进典型。

(七)加强技工院校能力建设。积极发展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实施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和技师学院建设步伐,建成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20个县级职业培训公共实训基地。举办第五届全省技工院校体育运动会。完善技工院校助学金制度,确保国家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积极组织实施民生工程,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八)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力争全省所有的市进入国家试点,全省参保700万人以上,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继续落实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九)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加快建立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到553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393万人)、510万人、363万人、270万人和180万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稽核,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95%

(十)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认真组织实施好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加强资金调度,确保增发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早研究谋划后两年养老金调整工作,完善正常调整机制。切实做好失业保险金调整和发放工作,保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与结算。

(十一)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准备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指导有条件地区探索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全面完成行业原有企业年金移交任务。积极寻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法,鼓励各地有针对性地解决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临时用工和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障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探索解决城镇居民养老保障问题。

(十二)进一步扩大医疗、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医疗保险服务,优化管理服务流程,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完善管理保障服务制度。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加大生育保险扩面力度。完善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结算办法,适当调整生育医疗费用支出范围。探索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积极研究国有困难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

(十三)加强失业保险制度建设。规范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和办法,健全促进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功能。加强失业预防和调控,推动失业预警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点。稳妥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十四)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推动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工伤预防和康复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规范工伤医疗服务,加强工伤医疗协议管理。加强和改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加快“老工伤”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十五)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探索开展以个人账户为主、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为辅、与其他社会保险相互衔接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基本实现全覆盖。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和基金管理,切实做到即征即保。积极妥善解决农村养老保险遗留问题。

(十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全面完成市、县级社保基金和农保基金审计整改工作。加强社保基金使用监管,完善基金管理流程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加大市县经办机构监管力度,完善从源头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措施。加快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建设,全面落实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

四、加大规范和协调工作力度,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十七)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完善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密切关注用工动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在已建工会的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

(十八)积极稳妥地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适当提高增长幅度,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集中地区建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探索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制度。督促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

(十九)扎实推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建立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各项制度。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进程,加强劳动争议处理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员素质和水平。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中小企业集中的经济区、工业区、乡镇和街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改进工作方法,及时化解劳动纠纷,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案率和息诉率。

(二十)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以责任制为重点的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建立规范高效有序的信访工作秩序,定期分析信访和维稳工作形势,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加强信访和维稳基础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着力下功夫解决信访老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新信访问题的发生。要充分发挥各类窗口单位和基层单位联系群众的特点,认真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积极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落实维稳工作预案,建立维稳工作长效机制。

五、坚持城乡统筹原则,积极做好农民工各项工作

(二十一)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开展“2008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加大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强化有序劳务输出,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有条件的市、县要建立农民工回乡创业园(),也可在重点乡镇设立创业园();各市、县已建成的创业园()一律向农民工开放。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改进培训方法,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协调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强化农民工培训,全年各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00万人。

(二十二)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保护权益。全面落实农民工各项政策,健全完善农民工工作各项制度,强化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坚决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累积。扩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把电力、通信、铁路等施工企业纳入工资支付保障体系。积极配合金融系统利用征信体系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着力解决农民工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十三)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大“签约参保”工作力度,实行签订劳动合同与参加社会保险对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教育引导农民工和督促用人单位主动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做好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的准备工作,推进农民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做好“平安计划”三年实施评估工作,基本实现煤矿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研究解决农民工参加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全年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分别达到50万人和65万人。

六、全面落实劳动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监察执法工作

(二十四)加大劳动保障法律宣传和立法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要采取各种措施,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三法”宣传教育。研究制定《安徽省就业促进条例》,修订《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出台《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推进《安徽省失业保险条例》、《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立法进程。

(二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强化日常主动检查,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力度。推动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创新,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完善监察执法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部门之间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协调机制和综合治理机制。全面推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逐步建立预防和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监察机构建设,增加专职监察力量,充实兼职监察员、监察协管员,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

(二十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全省劳动保障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规范文本,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健全重大疑难案件定期会审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完善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服务能力

(二十七)全力推动贯彻落实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建立规划发展目标责任体系,开展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推进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组织重点项目的立项、实施和完工项目总结验收评估工作。实施2008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做好计划分解和督促检查,促进年度计划全面落实。

(二十八)加强劳动保障基层基础建设。以开展“劳动保障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为抓手,全面实施强化基层、夯实基础、练好基本功的“三基工程”。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培训鉴定机构、监察执法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统一开放、便捷高效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支持具备条件的提升水平,提高能力。统一规范市、县(区、市)人力资源市场功能、管理和服务,整顿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强化统一管理职能,规范职业介绍市场秩序;全面提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管理服务水平,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村设劳动保障协管员,实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建设1211145的目标,即:设立一个机构;配备两名专职工作人员;1间办公室;1个档案室;1个服务窗口;配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四件办公设备;开展法制宣传、组织培训就业、社保服务、执法监察、事务管理等五项工作

(二十九)加强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全面加强劳动保障业务工作制度建设,强化基础数据、基础档案、基础资料的建立和管理,健全劳动保障基础台帐。围绕劳动保障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统计分析,做好劳动力调查、统筹城乡就业调查和农民工调查等,积极探索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统计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统计数据库。

(三十)切实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规范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标准和技术业务标准。加快社会保险监测指标体系建设,出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加强社会保险数据整理,提高经办业务的信息化水平。推进社区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标准化管理服务社区建设,开展示范社区建设,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85%争取进入养老护理和退休人员公寓建设国家级试点行列。

(三十一)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抓好统一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实施统一应用软件。加大推进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力度,实现省、市、县(市、区)和部分街道(乡镇)、社区的劳动保障数据信息联网联通,加快实现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对各项业务工作、服务人群、信息系统功能和管理服务机构网络应用的“全覆盖”。逐步建立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推进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统一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全省12333电话咨询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联动服务。

八、加强全面建设,提高组织领导劳动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十二)加强劳动保障重大问题研究。深入推进“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活动,针对劳动保障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广泛深入地开展调研,建立落实调研工作制度,着重对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创造性地研究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创新我省劳动保障工作新路子。

(三十三)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业务工作和效能建设两手抓,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和工作秩序,加强督查力度,狠抓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文办事限时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系统内形成上下“一盘棋”、围绕中心干事业的工作格局。

(三十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按省纪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进一步完善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严格执行行业自律“六不准”规定,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等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事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十五)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全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强化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目标,在全系统进一步深入推进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办法和制度的落实。

(三十六)加强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贯彻《干部教育条例》和安徽省劳动保障系统2006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举办市县分管领导干部劳动保障专题培训班,继续开展劳动保障干部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员轮训,全面培训,整体提高。

(三十七)加强劳动保障宣传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加强政务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建立形成多样的宣传工作平台,组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团分片巡回宣讲,充分利用各级劳动保障系统网站、电话咨询中心和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加强基本政策、工作成绩、典型经验和社会舆情的宣传报道,增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十八)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认真组织实施“工作场所艾滋病宣传教育”项目和“安徽省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体系建设”世行赠款项目,扎实做好“农民工就业与培训”世行贷款项目和“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与管理规范研究”中日合作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积极开拓新的国际合作领域和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劳工组织、世界银行及其他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加强增外就业规范与管理,拓展境外就业合作渠道,保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说明:

 

1、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一)为指令性计划,表(二)为指导性计划;

2、农民工培训全省任务为100万人,发证60万,系省农民工联席会议确定,其中劳动保障系统培训50万,发证30万;农委、扶贫办及工青妇等系统培训50万,发证30万,表中所列为劳动保障系统任务;

3、基本养老金继续按100%按时足额发放,表中不再单列;

4、养老保险今年内实行省级统筹,在各地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过渡到省级统筹,表中不再列市级统筹指标;

5、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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