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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9 15:23来源: 规划财务浏览量:

 

 

劳社〔20097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要点》暨《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已经200929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劳动保障事业关系国运民生,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又面临机构改革重任,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改革为动力,切实履行职责,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加强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工作要点  发展计划  通知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                 2009年2月16印发


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全省工作大局为核心,围绕学有所技、业有所就、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干有所为的“七有”目标,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协调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工作思路创新,推动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一、积极促进就业

(一)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工作的影响,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实施确保全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的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认真落实“452446”的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的目标。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全面落实新一轮就业政策,针对国际国内经济和就业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加以积极应对,大力扶持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更多地吸纳、安置劳动者就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和减少岗位流失,扎实做好农民工返乡就业工作。

(三)全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大力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帮助城乡劳动者提高创业能力,力争实现创业培训4万人的目标。组织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省级创业型城市、创业型县区活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覆盖范围,鼓励支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重点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

(四)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加大投入,加快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针对金融危机中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开展以“创岗位、稳就业”为主题的专项援助活动,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动态消除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农户。

(五)加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县区有窗口、乡镇有站所、村组有专人”的要求,加快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2009年,全省所有乡镇做到劳动保障机构组织、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50%以上的行政村设立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或信息员,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站,逐步形成“城乡一体、上下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工作体系。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六)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围绕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和劳动者需求,运用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政策,以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和返乡农民工职业培训为重点,统筹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和新成长劳动力的培训工作,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技工院校完善招生办法,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推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建设。全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万人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50万人次。

(七)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技能人才中长期规划。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全年培养技师、高级技师5000人,培训高级工4.2万人次。完善技师学院设置审批办法,制定技师学院评估标准,开展技师学院办学水平评估活动。加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管理与指导,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整合各类培训资源,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支持引导作用,重点扶持一批实训基地上规模,上水平。加强对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技工院校项目、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实施。实施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培养工程,依托企业和技师院校建立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基地,开展骨干教师培养培训。

(九)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重点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完善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办法,规范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研究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办法,做好预备技师考核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加强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做好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管理,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认证信息上报和公布制度,扩大技能鉴定规模,规范技能鉴定行为,加强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努力实现各类技能鉴定总人数达到42万人。

三、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到60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4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达到37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540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达到71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达到31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达到280万人。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制度,根据经济形势,科学制定征缴计划,认真核定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各项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0%以上。

(十一)落实减轻困难企业负担政策,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政府部署,落实各项减负政策,缓解企业困难。指导各地切实做好本地困难企业认定工作,为落实政策提供依据。在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不降低、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督促各地尽快制定方案,认真做好困难企业在2009年度一定期限内缓交社会保险费和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工作,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

(十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方案,组织专项审计和统筹项目清理,加快应用软件开发和信息系统联网,年内实施省级统筹。组织资金测算,争取进入做实个人账户国家级试点。贯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执行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组织省内农民工参保。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城镇无工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研,参照国家试点方案研究我省的改革思路。

(十三)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探索建立医保机构与定点医疗服务等机构协商确定医疗服务、药品、医用材料价格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费用结算办法。采取积极措施,促进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全面启动省直单位生育保险工作,继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生育女职工的待遇。

(十四)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在保证正常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安排结余基金支付岗位补贴,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尚未实施市级统筹的地区,力争年内启动。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体系,重点监测企业和重点行业就业状况和岗位流失情况,逐步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加强失业调控,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裁员行为,稳步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

(十五)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工伤保险各项配套制度,推进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建设。适当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将老工伤人员待遇全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组织实施“平安计划”二期,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民工参保,年内实现农民工参保95万人的任务。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建立省级储备金。

(十六)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全省新型农保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在马鞍山等地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础上,积极推动铜陵、芜湖、淮北等城市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市全面开展,其他市各选择一个县进行试点,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严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关,做到新增征地项目全部建立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总体参保率达到90%。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正常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十七)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继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治理任务。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制定并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估办法,推动各市建立违规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违规基金基础台账,加强违规基金跟踪整改。加强非现场监督工作,在有条件的市实施基金监管软件,通过基金运行信息网络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督工作试点。加强企业年金基金监管,规范企业年金市场发展。

(十八)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标准、程序和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制定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建立经办业务规范化运行平台。加快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年底社区管理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加强基金运行风险预警监测。继续推进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

四、着力推进民生工作

(十九)认真组织实施三项民生工程。巩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努力实现统一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筹资和待遇标准、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统一管理服务探索建立筹资水平、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挂钩的激励机制,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间的衔接,逐步提高各类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继续巩固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成果,督促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这部分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把农民工培训、鉴定发证和转移就业结合起来,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百万农民工培训计划,努力做到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单项职业能力证书)率达到60%以上。统筹劳动保障、农业、扶贫等部门的农民工培训工作,统一管理、叠加使用农民工各类培训补贴资金。加强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定点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建立并实施农民工培训工作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

五、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稳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修改、完善《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继续开展“签约参保”和“春暖行动”,年内各类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以上,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加大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实施力度,建立健全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劳动用工和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的动态管理。组织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彩虹计划”,在已建工会企业全面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对未建工会的企业组织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各类企业基本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年内达到已建工会企业的70%以上。

(二十一)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继续巩固和完善省、市、县三方机制,大力推进街道、乡镇和工业园区三方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街道(社区)和乡镇活动。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有效地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二十二)切实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大力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建设,依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争议预防机制,积极推动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力争将50%左右的简易、小额争议通过调解解决在企业、乡镇、街道和社区。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一步完善仲裁办案制度和程序,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开展仲裁办案标准化建设,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处理效能。继续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争取年内17个省辖市全部建立仲裁院。

(二十三)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共决机制。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障金制度,健全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的联动机制。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十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监察执法工作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部门、区域之间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协调机制和综合治理机制。强化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制定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预防和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机构,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清欠等专项执法检查,扩大用人单位诚信评价覆盖面,认真受理和查处各类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7%以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扎实做好农民工工作

(二十五)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工工作摆到政府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列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整个就业工作体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农民工工作列入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坚持以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鼓励就近转移就业为重点,努力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万人的任务。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农民工工作专项资金,为落实各项政策和推动工作提供保障。

(二十六)统筹做好农民工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完善城乡就业一体化工作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大与劳务输入地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推进省内劳务协作和对接,扩大省内转移就业规模。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研究解决农民工参加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组织实施“2009年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计划”,把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参加社会保险结合起来,建立农民工工资按月按时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七、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二十七)加强重大政策问题研究。围绕应对经济危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重大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组织协调和研究成果的交流应用,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研究成果的决策支持作用。

(二十八)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法》(草案)修改工作。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2009年度计划。做好《安徽省就业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十九)加强规划研究和统计工作。继续做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科学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加强“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的管理,协调做好国家投资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前的准备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相关课题的前瞻性研究。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劳动保障统计工作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就业相关数据快速调查制度。加强对年度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分析,对各地完成计划任务情况继续实行定期通报。

(三十)加强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务公开办法和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加强政务公开窗口建设。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做好政务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强化新闻宣传管理,提高宣传质量。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网络报刊等媒体的舆情跟踪与分析,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十一)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全面实施统一应用软件,提升劳动保障业务管理服务水平。做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直生育保险信息工程项目的需求分析,推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联网数据上报工作。继续完善省、市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网站建设。实施市县联网,将网络延伸到街道、社区、乡镇,推进劳动保障基层信息平台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工作。

(三十二)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落实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加大推进信访维稳各项基础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研究从源头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初访处理和重信重访重点整治工作。规范信访行为,有效控制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八、切实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三十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学习,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劳动保障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突出实践特色,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劳动保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十四)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大部门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能、优化结构、整合队伍,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坚持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确保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十五)加强机关党建和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创新内容和形式,化解矛盾,凝聚力量,动员全体党员为圆满完成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积极奉献。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落实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

(三十六)加强机关保密和督查工作。加强保密教育,健全保密制度,严格保密检查,强化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不断提高保密管理法制化、技术现代化和工作专业化水平,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完善督查制度,明确督查责任,加强跟踪督查,及时落实反馈,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十七)加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贯彻《干部教育条例》和《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十一五”干部培训规划》,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力度,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调学任务。继续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活动,建立基层领导班子和新进劳动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制度。加大机关干部交流和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为干部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厅属单位举办各类培训研讨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三十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认真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党性作风、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继续推进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

 

附表: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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