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执行和结果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019年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0-05-25 14:53来源: 规财处浏览量:


20191-4月,我省继续执行2017年社会保险降费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19%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单位0.5%、个人0.5%)执行,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

2019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安徽省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专项方案》。自20195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同时执行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19年全省共为参保单位减轻社会保险缴费负担165.98亿元,其中:1-4月减负20.8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95亿元,失业保险9.2亿元,工伤保险3.72亿元;5-12月减负145.11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19.02亿元,失业保险19.22亿元,工伤保险6.87亿元。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