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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9 09:11来源: 法规处浏览量:

皖人社秘〔202072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各单位:

现将《2020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413


 

 

2020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按照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新局面,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厅党组对法治工作的有力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通过法治讲座、机关大讲堂等方式,邀请“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专家教授,深入解读阐释,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年内安排党组(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和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法治建设规划设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人社部相关要求,积极谋划制定《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规划(2020-2025)》《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法治述职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全年专题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和人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举办全省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等内容,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5.增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获得感动员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2020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等评选工作。以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持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开展2020年度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加强法治信息报送,及时发现总结人社法治工作的经验、亮点、典型,进一步宣传展示人社法治工作新作为。(责任单位:厅办公室(行风办)和政策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完善人社法规政策体系

6.推动重点项目立法。按照《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加快《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进程,按序时进度完成起草论证工作。创新方式方法,采取委托第三方起草立法、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提高立法质量。(责任单位: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7.完善党内法规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做好我厅代拟或牵头实施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厅办公室)

    8.加强人社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等清理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环境支持。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力度,按规定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备案,做到应备尽备。(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依法全面履职尽责,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

9.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法治进机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保优质高效完成示范创建的各项任务。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积极落实安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与督察工作清单,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涉及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10.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推动取消的申请材料落地落实,出台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广方案和项目清单。研究制定“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试点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人社”工作,依托新型全省政务皖事通办平台,持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动更多人社事项跨区域“一网通办”,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让更多事项就近能办、全省通办。(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省劳动就业服务局、省社会保险局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事项,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一单两库”。统筹安排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加大联合抽查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防止执法扰民。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厅本级和委托设区市开展人社行政执法资格专门法律考试工作。强化执法工作保障,推动落实《关于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号),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劳动保障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优化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认真贯彻厅《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做到应审尽审。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完善公众参与决策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要广泛充分听取意见。完善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和监督,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出台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实施办法。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执法案卷纳入评查范围,定期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继续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行动。配合人社部开展失业保险基金内控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劳动保障监察局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工作,建立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依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维权。(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和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和质量

15.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好内部层级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从快处理,确保疫情期间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防止因疫情产生“积案”。认真做好被复议案件的答复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工作。(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监督,积极参加行政诉讼和行政检察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化解。认真履行《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并及时报备。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负起行政机关代理人职责,做好案件法律风险点的梳理研究,认真撰写答辩状,依法提交证据材料,及时归纳总结应诉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个案监督、定期通报和分级、分类纠错预警制度,对于典型性的问题,通过制发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指导规范行政行为。持续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信息沟通、重大案件及重要事项协调、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审判执行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等机制。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积极利用司法部复议案件平台,努力做到复议案件全员、全案、全流程应用。建立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制度,做好典型案例搜集、归纳、编辑工作,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汇编》。(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18.主动创新方式方法。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及时处理邮寄或者网上复议申请,拓宽受案范围。实行案件缓急分离、繁简分流,同类案件模式化审理、模板化结案,提高审理效率。全面推行重大复议案件公开听证和开庭审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重大复议应诉案件实行内部集体讨论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办理质量。(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五、加强精准普法,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19.大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人社法律法规宣传,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配合省法宣办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障卡服务、“12333”电话服务作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以“菜单式分派、项目化推进”方式制定年度普法宣传责任清单,强化普法主体责任。积极动员参加法治典型案例、微视频、微动漫以及普法教育课等系列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普法宣传精品力作。(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大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编写《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问答(2020年版)。利用重要事件、节日节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加大新修订的《安徽省信访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学习宣传力度,分批次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训促宣。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等活动,宣传就业创业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法》知晓率,组织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专题宣传活动。开展“维护权益、和谐同行”专题宣传日活动,以新注册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创新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宣传和用工指导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用工水平。以“职业技能提升改变你的生活”为主题,组织开展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劳动保障监察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劳动关系处和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深入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成果。全面梳理“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补齐短板,做好总结评估工作。按照省和人社部安排,组织“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做好“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各项准备。(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六、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2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人社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和省社会保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监督。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积极回应网络问政,依法及时办理网上信访“四大平台”的“省长信箱”“省长热线”、人民网和厅长信箱等留言回复。加强“12333”热线、“安徽人社”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建设,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机关党委、国际交流合作处和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以经济业务为核心的内部管理过程管控。依法依规持续推进内部审计,抓好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2020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十项重点法治工作”计划

 22020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十项重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计划


附件1

2020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项重点法治工作计划

 

序号

法治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结合职能和法律法规调整,动态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省级权责、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事项清单。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

2

组织实施2020年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3

组织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

4

组织《安徽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起草调研论证工作。

厅人力资源

流动管理处

厅政策法规处

5

制定人社系统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并报送备案。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

6

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许可等)格式文书、行政处罚格式文本。

厅政策法规处

劳动保障监察局

厅有关单位

7

举办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培训班。

厅政策法规处

人力资源流动

管理处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8

出台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广方案和项目清单。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

9

整理汇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10

全面依法履行复议应诉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并做好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工作。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

 

附件2

2020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项重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计划

 

序号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组织不少于2次厅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

厅办公室

机关党委

厅各单位

2

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

厅办公室(行风办)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3

组织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专题宣传活动。

厅国际交流合作处

厅信息中心、厅办公室(行风办),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4

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系列宣传工作。

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5

组织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仲裁开放月”活动。

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6

职业技能提升改变你的生活为主题,组织开展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

厅信息中心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7

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退役军人服务月等活动,宣传就业创业法规政策。

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8

以新注册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维护权益、和谐同行”主题宣传日活动。

厅劳动关系处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9

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日、厅新就职人员宪法宣誓等活动。

  厅政策法规处

   人事处

厅有关单位

10

编写《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问答(2020年版)。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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