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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 15:25来源: 劳动监察局浏览量: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督促指导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用工和守法诚信意识,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效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等规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称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工作

(一)时间20206月至9月。

(二)书面审查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三)书面审查管辖。依据《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书面审查工作根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和工商注册地,按照属地、统筹、便民的原则,实行属地管辖。对于辖区划分有争议的,由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四)书面审查内容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对用人单位2019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书面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9.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按照《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实行事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一并纳入书面审查内容。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书面审查内容。

    (六)书面审查方式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凡与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为此,今年书面审查工作将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址为:http://61.190.31.166:10003/ahqyy_szw/qy/index.jsp,由用人单位通过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进入单位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系统进行申报审查。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以网上书面审查为主,未尽事宜也可报送书面材料,并辅以实地核查

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各地要按照《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皖人社秘〔2016395号),继续组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初步评价、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复核评定等程序进行。

  (一)初步评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进行初步评价。

  (二)征求意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征求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办等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的意见,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

    (三)社会公示。对拟评价为A、B、C级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官方网站或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核评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情况对初审意见进行复评,确定用人单位诚信等级,并告知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定结果。

    各地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从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且申报的用人单位中,向省厅择优推荐“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参评候选名单,原则上每市推荐10户、广德市和宿松县各推荐2户。省厅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复核、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认定为“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平台。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的有效方式,也是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宣传引导

    要结合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开展,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指导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不断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要充分利用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书面审查的内容、程序及网上申报操作指南等,增强用人单位对书面审查的认知度,提高用人单位参审参评积极性。

(三)依法严格审查

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书面审查覆盖面。尤其要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实施,将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今年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的重点,审查和评价结果应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加强对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的指导,按照应审尽审的原则,将各类用人单位纳入书面审查范围。审查中发现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教育引导,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审查、隐瞒虚报书面审查材料的,要依法立案处理。

    (四)完善诚信档案

    各地要结合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用人单位诚信信息数据库,并根据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情况,定期录入更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接受执法检查等信息,建立健全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未参加诚信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也要记入守法诚信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依规做出后续处理。

(五)强化结果运用

各地要根据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对守法诚信的用人单位,要引导其自我规范;对失信或违法的用人单位,要实行重点检查和监管;对严重失信、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要将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与政策扶持、减免工资保证金、招投标、银行贷款、评先评优等挂钩,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发挥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实际效用。

各市要加大对所辖县(市、区)开展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省厅将加强督促指导,并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要认真进行书面总结,总结材料及省诚信示范单位认定推荐名单、诚信A级单位,请于920日前报省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同时将以上资料上传至安徽政务服务网(www.ahzwfw.gov.cn)。

联 系 人:陈玉、王炜炜

联系电话:0551-6264398562626655

电子邮箱:ahld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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