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门户网站(http://hrss.ah.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0551-62613980,邮编:23006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徽省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立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强化整改,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7条,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625条,共办复依申请公开申请22件。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确定公共服务清单91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1项,全部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今年以来,对“十四五”规划纲要、《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4个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并做到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和意见征集相互关联发布。及时发布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完成情况,持续发布工作规划、规划计划落实情况。二是围绕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就业创业”“社会保障”“职业能力建设”等栏目,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通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徽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政策解读材料9份,组织参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系列新闻发布会7场。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材料。三是立足职能,加强疫情期间信息发布,助力复工复产。在厅门户网站设立“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和公共就业服务专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内容涉及国家、省和厅政策,地方工作动态,岗位信息发布,复工信息,失业保险等,累计发布疫情防控信息435条,服务疫情防控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并发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申请公开指南。二是规范办理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2件(不含2019年受理的1件)。其中,已主动公开和同意公开的1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件,其他情况6件,转下年办理1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和行政诉讼1件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对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16件,其中: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79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清理结果经集体审议通过,在门户网站公布。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保密审核制度等。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于2020年5月正式入驻省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同步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方便网民更加快捷获取公开信息。二是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升级完善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对法定主动公开专栏栏目进行梳理归并和完善,以更加符合网民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信息的公开需求。
(五)监督保障。一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积极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牵头编制《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20年9月印发执行。二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行动,结合开展2019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排查了六大方面问题,明确整改要求。认真做好全省政务公开测评工作反馈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78 |
78 |
58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1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8 |
19 |
4266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249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1 |
0 |
2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与省政务公开办的要求,与社会公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部分信息主动公开不够;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不丰富。为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强化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发布责任分解,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二是落实好“三同步”要求,压实政策制定单位政策解读材料制定和发布责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