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2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9-13 10:51来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浏览量:



董宏杰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新一种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教育方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从2017年部署建设技工大省,出台了一系列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政策措施。近几年,各级人社部门狠抓落实,全省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截至2020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7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4万人,比2015年底分别增长40.9%47.3%。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一些举措:一是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15005000/人的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培养所需的高级技工。二是组织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遴选1500名技能大师带徒传技,按规定给予2万元/人带徒津贴。三是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由学校和企业共建师资队伍、共定培养方案,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按规定给予4000//年的培训补贴。四是举办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每年举办30多个省级研修班,每个班资助6万元,帮助企业技能人才研修提升技能等级。五是支持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2020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8.46万人,在校生达到18.4万人,均创历史新高。全省技工院校专兼职教师1.06万人,比2015年增长68%。其中兼职教师1930余人,占18.2%。有的技师学院聘请了杨杰、董慧、扣红卫等企业技能大师担任专兼职教师,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的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

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尽管近几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学生规模快速增长,但您调研指出的问题仍然存在。学校的教学与企业岗位要求有的脱节;学校的实习教师缺少企业经验,实训教学能力还要提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建议,在抓好各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举措的同事,着重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教师招聘政策。在编制、岗位结构比例内,允许技工院校根据工作需要单独自主组织实施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对于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企业高技能人才的招聘,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考察(答辩)、技能实操(展示)等方式组织实施。二是鼓励聘请兼职教师。搭建技工院校和企业高技能人才对接平台,将全省高技能领军人才信息提供给技工院校,鼓励技工院校主动聘请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到学校担任兼职导师,把企业岗位要求带进技工院校实训课堂,提高实训质量。三是鼓励参加企业实践。鼓励技工院校专业教师、优秀学生与学校聘请的企业兼职导师建立“师徒”关系,到企业跟班学习,根据企业岗位实际进行实践教学,提升培养质量。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551-6263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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