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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16:59来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浏览量: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各单位:

现将《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

 

 

20211230

(此件主动公开)   


 

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大局,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法治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显著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不断提高,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明显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夯实人社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国家和省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有效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社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4.坚持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普法与推动立法、科学决策、严格执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工作、融入人社法治建设全过程。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省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全省人社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技工院校教学体系,融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省人社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坚持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录用招聘人员、新晋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鼓励技工院校在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积极弘扬宪法精神。

(三)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各项党内法规,配套学习重要省委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形成时刻对标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突出党章学习宣传,教育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领航”支部创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衔接协调。

(四)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在全省人社系统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指导,组织编发《安徽省人社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指引》。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持续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法律援助法、统计法、信访条例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围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面向全系统、全社会,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老有颐养、弱有稳保”,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机制新举措。围绕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实现“才有优用”,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家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有乐业”,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举措,宣传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政策,帮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围绕乡村振兴、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学习宣传人社系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及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

三、加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

(一)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级人社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集体学法3次,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或者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强化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全省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在新录用招聘人员培训、人社业务培训中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通过机关大讲堂、法治讲座、在线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依托全国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实现学法常态化。按照人社部每两年举行一次全国人社窗口单位技能比武活动安排,推动工作人员以比促练、以练促用。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3年至少参加1次通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测试。积极开展新法培训,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布后,厅有关单位、各市人社部门要逐级对直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四、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把普法融入人社立法和政策制定全过程。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说明相关制度设计,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理解力,扩大社会参与。对制定或起草的涉企政策,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涉及社会民生稳定以及人社领域重大政策调整的,要通过制定宣传提纲、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答记者问、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把普法融入人社执法和服务全过程。把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答疑解惑,使人民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政策法规。针对人社领域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法律法规起草人员、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解读,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在各级人社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明显位置提供服务指南、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便群众了解法规政策。

(三)把普法融入人社法治监督全过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和公共场所陈列等方式,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利用“仲裁开放月”等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等参与,促进释法说理更加生动直观。持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劳动人事争议案例评析等活动,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中主动开展普法宣传。

五、推动普法实践创新

(一)创新开发普法产品。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通过开展人社政策“看得懂算得清”专项活动,制作普法短视频、海报、动漫、手绘长图等产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接地气的群众语言宣传解读政策。结合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等不同群体特点,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针对性地开发普法宣传资料。鼓励多级联动开展人社法治文艺创作,遴选一批独具人社特色的普法文艺精品,积极营造人社法治文化氛围。

(二)拓展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优化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网络平台,不断健全完善人社宣传矩阵。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渠道,推送人社政策法规信息,提高服务便民水平。加强人社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升“12333”公益服务电话服务品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推进互动式普法,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三)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政争议处理、信访处理、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待遇核发等过程中,要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收集整理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典型案例,组织编制典型案例汇编,发布典型案例。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开展相关执法人员庭审旁听活动。

(四)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加强普法团队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立法起草人员、执法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等作用,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等参与普法志愿服务,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级人社部门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落实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普法效果。各级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二)突出宣传动员。各级人社部门要坚持大普法工作格局,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动员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日等时间节点,明确工作重点,及时分解任务,深入推进人社法律法规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积极面向社会公众扎实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

(三)压实普法责任。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健全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普法责任。把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等作为法治人社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指导监督。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向国家和省择优推荐。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普法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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