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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7:55来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浏览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门户网站(http://hrss.ah.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0551-62613980,邮编:23006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新完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权责清单,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及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发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7条。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专项规划3项、历史规划11项;发布“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信息21条、财政信息44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息98条、社会保障领域信息47条。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围绕稳就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职业能力建设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实现了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关联阅读。2021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7条,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5场,参加在线访谈1次。三是提升回应关切质效。围绕群众关切,主动发布社会关注信息53条,办理厅长信箱留言3927件。深化公众参与,在制定重大政策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6件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办理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2件(不含2020年受理的1件)。其中,已主动公开和同意公开的3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5件,其他情况2件,转下年办理1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8件,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公开平台提供全文下载。

(四)公开平台建设。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发布要素,全年发布信息609条。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等平台信息公开作用,全年发布人社领域各类信息3429余条。加强政府热线建设,省政府热线交办事项按期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一是细化年度重点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年度重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二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指导,对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建情况进行评估。三是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7

 556

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0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0

0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2

 0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主动公开不够,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不丰富。

2022年改进措施:一是压实厅各单位政务公开责任,指导做好专栏信息发布,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完善政策解读审查机制,所有政策解读文件发布前须由厅办公室统一审核,对解读质量不高、要素不全的,限期修改完善后方可发布。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切实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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