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二

发布时间:2019-12-06 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


咨询:超市员工张先生下班后要去幼儿园接小孩,因赶时间距幼儿园的十字路口时闯了红灯,不幸被一辆汽车撞到,造成右腿右手骨折。交通认定书认定对方车辆是主要责任人,张先生向单位提出工伤申请,超市认为张先生闯红灯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解答:张先生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张先生虽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未出现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而张先生是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http://10.88.16.35/ahs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6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