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二

发布时间:2019-12-06 08:07 浏览次数: 字体:【    】


咨询:王某称父亲因病死亡,但是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问父亲个人账户的余额能不能办理退费?

解答:个人账户的钱不能办理退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依据:《社保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应属于个人所有,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对2006年1月1日以前参保的人员,由于2006年1月1日前个人账户是以本人缴费工资11%建立的,其中除了职工本人缴费外,还有从企业缴费中划转的部分,企业缴费划转部分不能继承。

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