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我省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基金会聘用专职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以及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我省自主选择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