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2020年省级就业扶贫基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6 16:48信息来源:就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就业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省级就业扶贫基地招募工作。

    一、招募范围

热心公益、待遇较高(效益较好)、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被招募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的需要重新申报。

    二、招募原则

    政府广泛动员,企业自愿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择优确定。

三、招募条件

(一)热心社会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愿意接收且能够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20人以上;

    (二)经济实力较强,主导产业符合省委、省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发展方向;

    (三)劳动关系总体和谐,模范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较好,职业安全卫生制度比较健全,近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

(四)生产经营比较稳定,近年来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行为记录,无经济、法律纠纷,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关心关爱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软硬件条件较好,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

(六)企业拥有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住宿、餐饮、交通等生活设施齐全,注重人文关怀;

(七)职业培训制度较为完善,积极开展员工技能培训;

(八)2019年被认定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且2020年继续申报的企业,必须按申报时的承诺,落实相关责任和要求,如招用贫困劳动力人数、岗位、薪酬待遇等。

    四、责任义务

    (一)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

    1.企业应根据就业扶贫工作总体安排制定招工计划,适当降低招聘条件;

    2.企业从人社、扶贫等部门推荐的贫困劳动力中自主确定聘用人选;

    3.企业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或在岗技能提升培训;

4.企业负责为贫困劳动力提供住宿、餐饮,有条件的企业可提供交通工具或发放交通补贴。

    (二)相关部门

1.人社、国资、扶贫、工商联、企业/企业家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择优确定省级就业扶贫基地

2.人社、扶贫部门负责向就业扶贫基地推荐贫困劳动力;

3.人社部门负责为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4.人社、扶贫、财政等部门帮助企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五、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可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省政务服务网“省级就业扶贫基地招募”事项页面下载省级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附件1),一式4份填好后于2020610日前报各市人社部门经办机构或窗口(各市联系电话见附件2)。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认定资格。

(二)2020620日前,各市人社部门会同国资、扶贫、工商联、企业/企业家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进行初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www.ahzwfw.gov.cn)进行推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551-62655981

省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79

 

附件:1.省级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

2.各市人社部门经办机构或窗口联系电话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安徽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联合会

2020年5月26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