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技能大师工作室2018—2019年度
工作成果评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1 09:40信息来源:职业能力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深入推进技工大省建设,引导并激励技能大师创新创造和传承技艺,促进技能大师工作室技术创新有成果、人才培养成效,根据《安徽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成果评鉴试行办法》(皖人社秘〔2012〕328号,以下简称328号文)等规定,决定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2018—2019年度工作成果评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范围

工作成果分为技术创新成果和人才培养成果两类。成果所属期间应为20181月至201912月。已申报的工作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技术创新或分期实施的技术创新项目,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的可予申报。同一单位取得两类成果的,可分类制作材料同时申报参评。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

申报条件按328号文规定执行。申报程序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整理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天,经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验证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央驻皖单位、省属企业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广德市、宿松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从宣城市、安庆市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技能大师工作室2018-2019年度工作成果情况简表》(附件1),同时根据申报类型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技术创新成果需提交的材料

1.技术创新成果评鉴申报表;

2.主要技术文件、资料和总结报告;

3.应用情况及经济、社会效益评估材料。

(二)申报人才培养成果需提交的材料

1.人才培养成果评鉴申报表;

2.人才培养工作总结报告;

3.人才培养效果的证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及时通知到辖区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鼓励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申报。要做好调研指导,深入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对工作成果产生的效益和申报材料公示等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验证,确保材料真实、准确申报对象水平过硬

(二)328号文及相关申报表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和“职业能力”栏搜索“关于印发《安徽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成果评鉴试行办法》的通知”查询下载电子版材料统一用PDF格式设区市为单位打包发至指定邮箱。与电子版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1018日前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材料版式请严格按《材料排版说明》(附件2要求执行。

联系人:张位中

 话:0551-62635052

邮箱地址:364610255@qq.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33号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东楼502室

  

附件:1.技能大师工作室2018-2019年度工作成果情况

简表

          2.材料排版说明

 

                               2020917

 

 


附件1—1

技能大师工作室2018-2019年度工作成果情况简表(技术创新类)

序号

所在单位名称

领衔大师姓名

领衔大师职业(工种)及技能等级

技术创新主要成果及效益(200字以内)

备注

 

 

 

 

 

 

 

 

 

 

 

 

附件1—2

技能大师工作室2018-2019年度工作成果情况简表(人才培养类)

序号

所在单位名称

领衔大师姓名

领衔大师职业(工种)及技能等级

人才培养主要做法及成果(200字以内)

备注

 

 

 

 

 

 

 

 

 

 

 

 


附件2

材料排版说明

 

一、成果评鉴申报表;

二、相关总结报告;

三、应用情况及经济社会效益评估材料;

四、其他文字材料;

五、相关技术文件扫描件;

六、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七、相关证书(件)、照片、图片等扫描件;

八、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

 

    要求

1.如同时申报两类成果,申报材料应分别制作。

    2.申报材料大标题使用黑体小二号字,正文使用仿宋_GB2312四号字。

3.扫描件要完整、清晰、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