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高评会评审,吴长春等299位同志通过中小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21年1月29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或机关纪委反映。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551)—62663225、62663180
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18940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路333号
邮编:230061
附件:2020年度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020年度池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