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技能人才评价有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02 16:18信息来源: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随着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不断调整完善,近日,有不少考生来电咨询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工等技能类职业工种如何报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为及时回应大家对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关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前,技能人才评价的职业工种,分为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两类。(一)准入类职业工种,由《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明确的实施机构负责评价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即职业资格鉴定),如焊工工种,由人社部门负责。(二)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以下简称“80号文”)要求,已于2020年底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及其授权部门实施评价、发证,转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由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工、车工、家政服务员等职业工种,人社部门不再组织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统考)。

二、职业资格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都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已备案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本企业员工可直接在本单位参加技能评价;技工院校学生可在本校参加技能评价;社会人员可选择在当地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或全国性、全省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参加技能评价。申报条件可查看所报考职业工种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网址http://www.osta.org.cn/biaozhun.html)。

三、我省考生参加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的评价,可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网址http://pjjg.osta.org.cn)了解评价机构信息,也可通过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技能人才评价”专栏进入)查询评价机构信息。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多项查询服务,包括证书查询、评价机构查询、职业标准查询、政策动态查询等,方便广大技能劳动者查询了解相关信息。报名方式等事项可详询公布的评价机构,根据个人自愿报名参加评价。评价机构的评价计划、公告将逐步在平台上发布,届时大家查询知晓报考信息将更加方便。

四、对于在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前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效力问题,“80号文明确“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我省取证人员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网址http://zscx.osta.org.cn/)和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技能人才评价”专栏进入)查询到证书信息。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14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