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09:35信息来源:职业能力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皖人社秘〔2021199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6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评审不同等级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权限问题

按照“遵循现状、归口评审”的原则,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参加工程系列高级(工业设计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由省级工程专业高级(工业设计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省属国有企业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由省国资委统筹负责,涉及的具体工程专业可委托相应工程专业评委会组织实施;其他企业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由各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统筹负责,涉及的具体工程专业可委托相应工程专业评委会负责。

二、关于工程技术领域技能类职业(工种)与工程专业技术评委会对应问题

《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明确的87个工程技术领域技能类职业(工种),分别对应工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地勘土地测绘工程、农业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工程、通信工程和林业工程13个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详见附表)。上述职业(工种)与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体对应问题,省直相关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统筹把握。

三、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申报路径问题

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职业(工种)为纺纱工等14个未分解至具体工程专业的职业(工种),和化工总控工等27个工业设计工程类职业(工种),由省国资委工程系列高评委统筹组织评审;职业(工种)为焊工、电工及筑路工、桥隧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工程机械维修工、工程测量员等7个涉及多个具体专业工程领域的(职业)工种,根据申报人员所在企业主营业务、工作岗位等实际情况对口申报,由对应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组织评审。除工业设计工程领域涵盖的职业(工种)外,申报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的,由各地、各部门按现行政策组织实施。申报人员不得多头申报、重复上会评审

四、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资格条件审查问题

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对象为全省各类企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各地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股)要对申报人员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能力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由同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处、股)综合审查业绩贡献、智力成果等条件后,出具推荐意见。各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时,可将技能人才单列分组,并对照《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省级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中、初级)评委会实施工程技术领域技能人才评审前,要将高技能人才申报情况(人数、职业工种等)及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省职称管理业务处室将会同职业能力建设业务处室,适时掌握了解各评委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情况。

(二)鉴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已纳入网上平台,对未上线的评委会办事机构,可采取线下方式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电话:0551-6264583662663225

 

           附件: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技能类职业(工种)与工程系列专业对应情况一览表

 附件.doc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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