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目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6-30 14:52信息来源:表彰奖励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共批复同意我省省级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 6项,现将保留项目目录予以公布。

各相关承办单位要按党中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厅字〔202223号),严格按照公布的项目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合理、与时俱进的考评指标体系,不得任意设置子项目,不得任意扩大创建示范范围,不得借机开展表彰活动。坚持“评时”与“平时”一致,进一步优化改进指标体系和评选评比过程,推动测评制度完善和测评指标“瘦身”。

开展新的省级创建示范活动,需归口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

 

附件:安徽省省级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目录

 

安徽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628


附件

安徽省省级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目录

序号

活动名称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1

平安县(市、区)

省委、省政府

省委政法委

2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省委、省政府

省民委

3

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村镇)、文明单位

省委、省政府

省文明委(办)

4

双拥模范城(县)

省委、省政府、省军区

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5

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创建示范活动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省委、省政府

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

6

森林城市(城镇、村庄)

省政府

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