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9 16:12信息来源:专技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皖人社秘2022236

 

各市、广德市及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信局、科技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知识更新工程各项任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决定2022年至2030年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将《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领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22126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号)及《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卡脖子”问题、聚焦高质量发展、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创新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省经济结构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求,从2022年至2030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物联网汽车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家电产业、生命健康产业、绿色食品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十大新兴产业,绿色环保、农业科技、现代交通运输、社会工作、应急管理、教育、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量子信息、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技术转移、工业设计、服务贸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重点培训3.5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省属和驻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现有施教机构,分期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调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培养培训基地(机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各方积极性,推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

三、重点项目 

(一)高级研修项目

围绕十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前沿领域、数字技术领域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主要面向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每年举办80期左右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班,培养培训500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重在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解决科研生产难题和科技前沿问题的能力,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实施办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及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管理办法》,每年度各地各部门申报研修选题,经评审核准后,确定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其中,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由中央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由省财政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鼓励自筹经费保障的部分研修项目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鼓励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市级或行业高级研修项目。

    (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

围绕工程重点领域及十大新兴产业,针对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实施大规模、广覆盖、高质量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加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安全工程、应急工程工业设计、生物安全、科技金融等知识,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每年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5万人左右。

    实施办法: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期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公需科目专题,经专家论证等程序,确定全省统一公需科目,公开向社会发布。依托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在线学习和证书打印专业科目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等重点领域主管部门,科学确定本领域人才培养培训规划。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发行业人才培训包,指导开展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须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单位为干部人事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动对接各重点领域人才需求,按照每年培训国家级基地不少于2000人、省级基地不少于1500人的要求,开展贴近行业特色、方式灵活多样的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各基地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通过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相关端口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根据国家职业标准,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可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实施规范化培训和社会化评价,提升从业人员数字技术水平,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1000人左右,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实施办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建立健全培养与使用、评价与激励相衔接的制度保障;推荐申报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指导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目录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项目化管理,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进行,稳妥推进数字技术人员培训评价,对培训评价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培训机构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师资建设,开发教学课程,配套软硬件教学环境,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严格学员培训管理,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评价机构组织师资和考评员培训,建设考核题库,规范考核流程,严把标准质量,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工程培养培训任务要求,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现有施教机构,分期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强基地建设,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基地间交流合作,推进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课程、课题研究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建设,促进培训资源优势互补,提升基地施教水平,充分发挥基地培养人才的平台作用。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拓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建立分级管理、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监管有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

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及《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分期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完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加强基地承担培养培训任务评估检查,3年开展一次基地考核评估,建立竞争机制,实现优胜劣汰,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并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资助。鼓励各地各部门给予必要经费支持。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简称省指导协调小组)。省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工程实施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采取年度项目计划管理的方式进行。各地、各省级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相应成立指导协调小组。

省指导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工程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各省级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小组按照全省安排部署,做好本地本专业领域工程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等工作;与省指导协调小组密切配合,对各地培养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工程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办法,宣传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形成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落实经费保障。工程经费主要由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入等多元构成。政府经费主要发挥对工程经费投入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各市及广德市和宿松县政府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参照国家和省做法,由同级财政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的知识更新工程任务,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各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培训费,保障本单位开展人才培养培训支出。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专业培训项目要突出公益性、示范性,按照弥补成本、以支定收的原则合理合法合规确定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  

    (三)强化政策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学习情况作为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和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记载,相应学时记入继续教育学时,作为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聘用)、职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主动对接国家和我省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鼓励开发网络课程,运用在线学习、交流平台开展教学培训。重视发挥用人单位作用,加强用人单位人才培养培训与工程培养培训任务的衔接,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型人才。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培养培训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优化监督机制。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入选的工程项目和承办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工程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工程人才培养培训评估体系,及时跟踪考核工程社会效益和实际效果。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培养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提升工程信息化水平,依托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和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工程管理服务网络化、数字化。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鼓励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调查核实处理有关问题。

)稳步推进实施。工程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动态调整的方式组织实施。2022年,启动工程实施工作;2023-2025年,逐步落实工程各项工作,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活动,推动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2025-2030年,全面开展工程各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巩固成果,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适时调整重点方向,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突破;2030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2〕3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