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创新推行高层次人才储备金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20 11:44信息来源:黄山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黄山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谋划出台了“黄山人才10条”“技能人才15条”、高层次人才储备金制度等一揽子引才育才惠才政策。通过创新实行高层次人才储备金制度,有效强化了现有一线人才的激励培育,切实增强了黄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是布局全面,完善政策设计。为解决引才难、育才难、留才难等问题,黄山市委市政府持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建设,打好人才引育组合拳。在出台“黄山人才10条”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同时,坚持把留住和用好现有一线人才作为破解人才匮乏难题的根本任务,参照有关地市先进做法,谋划出台了《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人才储备金制度。通过每年安排市级400万元左右的财政资金投入,定期定额发放资金补贴,积极引导本地高层次人才留在黄山创新创业,吸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来我市服务发展。

二是注重一线,突出实绩导向。高层次人才储备金制度对象涵括了与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应的“黄山人才10条”的各类人才,包括省级以上专家、学者,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人才和高级技师技能人才等,同时增设了急需紧缺的“985”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类型,扩大了受益群体范围。重点激励直接在我市从事生产、科研、教学等工作的人员,包括基层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鼓励引导现有优秀人才建功黄山特色基层一线。我市首批确定的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储备金对象中就涵括了80名市县医疗、教育一线骨干,51名生态文化旅游农技等企事业单位技术骨干,切实有效稳定我市医疗、教育人才队伍的同时,大力推进黄山生态文化旅游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有效助力黄山特色产业的发展。

三是分类施策,注重梯次育才。为了激励人才强化能力提升,成为产业技术的领跑者。高层次人才储备金制度对人才类型进行梯次管理,从国家级专家到“985”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七个梯次类别的人才每年对应类别标准给予1.51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2018年度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类人才获确定待遇对象89人,企业工作的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和高级技师资格的技能人才获确定待遇对象77人,急需紧缺的“985”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获确定待遇对象92人。同时鼓励各单位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力度,明确对在享受人才储备金期间,获得更高学历、职称或荣誉称号的,自获得的次年1月份起,就高享受相应政策,切实有效地激发了现有人才的创新活力。

四是刚柔并济,引导智力回流。在强化激发现有人才作用的基础上,高层次人才储备金制度在引导乡贤智力反哺家乡发展上开展了积极探索。针对乡贤类人才归属感强,对家乡的环境熟悉,有利于支持家乡建设发展的特点,明确对在外的“黄山籍”人才,经研究被市委市政府或市发改、 科技、招商等部门聘请为经济、科技、招商等顾问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储备金政策,享受时间以聘请时间为准,补助金额按年度全额提取。通过柔性引才引智,切实解决了部分重点工作人才“急需短缺”的问题,同时发出了家乡对在外乡贤带人才回乡、带项目回归、带资金回流的呼唤。

五是真金白银,兑现人才新政。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制度明确市财政每年对市直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市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市级企业人才分别给予100%50%的资金补助,对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人才则给予30%的补助。同时明确人才储备金最长享受 20年,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年度额度的70%,留存部分到期或退休时可一次性领取。20197月,我市确定 258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储备金享受对象,涉及发放人才储备金近57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首批兑现补贴资金达250余万元,留存金额为106万余元。截止日前,2019年度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申报审核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有关储备金涉及金额预计将达680万余元,其中市级财政兑现补贴资金预计将达近300万元,留存金额预计近120余万元。高层次人才储备金制度的实施,有效确保了我市现有人才的稳定,大力强化了重点领域的人才支撑。

 

(黄山市人社局办公室 王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