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四聚焦”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29 16:13信息来源:定远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面对疫情冲击,定远县将根治欠薪作为落实六稳促进六保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以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抓手,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为方向,聚焦关键点,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一是聚焦政治担当,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人社、住建、水务、交通、公安、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定远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根治欠薪工作,研判典型案件,协调重大事项。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对部门、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

二是聚焦政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面对疫情影响下企业复工复产困境,为应对清欠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该县注重在政策宣传上做文章,在社会上营造不愿欠的舆论氛围。《条例》出台背景、立法目的、主要内容等,编印宣传画、宣传手册,依托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及网站等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知晓度。截止目前,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宣传单1000余张,张贴海报150张,悬挂横幅10条。针对易发欠薪的工程建设、劳动密集等重点领域,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劳动专管员等关键人员,通过座谈、培训方式,面对面宣传讲解《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出欠薪将引发的法律后果,提高他们知法、守法意识。截止目前,先后组织召开5场集中座谈培训会,350人参与了座谈培训。编印《定远县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为企业提供工资支付流程涉及的各类参考文本,指导企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降低企业被处罚风险。

三是聚焦源头治理,推动制度落实。针对易发欠薪的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各项治欠保支制度。严格执行省、市出台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全县工程项目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提供保函)率达100%。及时出台《定远县防止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定远县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压实、压紧部门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推广使用滁州市农民工权益保障监管系统,充分发挥系统预警作用,变被动清欠为主动防欠。目前,已有35个在建重点项目纳入监管系统,8661名农民工纳入系统实名制管理,源头预防作用初步显现。

四是聚焦联合惩戒,提升治理能力。该县在加大欠薪案件查处的同时,更加注重联合惩戒,不断提升综合治理能力。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建立投诉举报接待制度等形式,畅通欠薪案件投诉举报渠道,2020年共接听电话咨询800余人次,接待投诉举报160人次,梳理欠薪线索102条。通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用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疫情防控期间,将线下维权转向线上办理,全县通过不见面办理方式处理欠薪线索6件,为190余名劳动者解决工资240余万元。2020年,共办理欠薪投诉178起,涉及805人,975.3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1件;完成国家、省、市各类交办案17件,涉及45人、51万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探索开展了劳动监察+联合调解+司法确认三维一体维权模式,在人社部门查实欠薪事实的基础上,人社和法院联合参与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再由法院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下达裁定书,使协议产生司法效力,工资拖欠人如不按期履行协议内容,工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辟了一条新渠道。

 

(定远县人社局  张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