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合肥无线电监测站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15 15:26信息来源:事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6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为20分钟,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顺序,于当天现场抽签确定。专业测试成绩现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 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209298:30-12:00进行,考生请于29日上午7:50前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到省经信厅七楼703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 专业测试地点设在省经信厅七楼701会议室。

(三)考官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如在202012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71199

监督电话:0551-62871771


 

安徽省经信厅合肥无线电监测站2020年度

公开招聘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聘用人数

姓名

准考证号

统考成绩

合肥无线电监测站3000136

1

 

2134300704510

218

马巧巧

2134300704622

214.50

林妙雨

2134300704523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