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

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05 16:52信息来源:事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6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华东冶金地勘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及比例

    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专业测试),并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已于2020929日在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1110日,其中3000777--3000797岗位,上午8:3011:303000798--3000819岗位,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机关六楼会议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与红枫路交口东南角。

    乘车路线:158路公交车到红科交口站下沿红枫路西行约500米即到。

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551-65846823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本人到复审现场,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01113日。

 3.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80/人。

    4.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遵守合肥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提前做好“安康码”申领、体温监测、码色转换等工作,确保资格复审当天持绿码参加,并自备口罩且科学佩戴。对于资格复审当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潜能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人员顺序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201121日。

    2.专业测试地点: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机关,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与红枫路交口东南角。

    3.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疫情防控要求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指定考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若干个考官组,每组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均为百分制计算)确定,省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考试最终成绩将适时在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勘查局网站向考生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名单等事项在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上及时公布。

    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华东冶金地勘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12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华东冶金地勘局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华东冶金地勘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846823

    监督电话:0551-6584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