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煤田地质局2021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16 09:11信息来源:事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03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和要求,省煤田地质局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地点:合肥市科学大道6号,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本人到复审现场,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详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比对。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至到7月19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交纳80元专业测试费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联系电话:0551-65846053,联系人:徐丹。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第一勘探队、第二勘探队、第三勘探队、水文勘探队、物探测量队、勘查研究院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成绩均当场评定并公布。

安徽机电技师学院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理论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等。试讲采取百分制计分,试讲时间每人30分钟,试讲成绩均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第一勘探队定于7月26日在淮南举行,第二勘探队定于7月27日在芜湖举行,物探测量队、水文勘探队定于7月28日在宿州举行,第三勘探队定于7月29日在宿州举行,安徽机电技师学院定于7月30日在蚌埠举行,勘查研究院定于7月31日在合肥举行。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按规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到时间和地点等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考官构成

每个专业测试考官组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成绩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包括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在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具有回避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考试最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天内在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向考生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下同)。

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4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罚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和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如报考人员在2021年12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和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和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5846081

监督电话:0551-65846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