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将《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5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信函方式寄至: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工伤保险立法征求意见”。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ahgsbxc@126.com。
附件:1.附件1:关于《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doc
2.附件2:《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4月28日至5月28日,省人社厅通过门户网站对《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与建议。